- 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12月公开招聘公告
- 2011/11/23 9:51:38 来源:本站收集 【 大 中 小 】
-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市卫生局部分直(局)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宁波市康宁医院是宁波市卫生局直属的公益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前身是1919年民间募捐创办的镇海同义医院。目前该院已发展成为具有现代文化理念,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与一体,综合实力较强的市属三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医院核定床位520张,医院已形成精神疾病、心理咨询、老年康复三大特色的规模医疗,宁波市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隶属该院。其主要职能为:承担全市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二、招聘原则和办法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招聘范围其他资格条件护理20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按护理操作规程,高标准地完成各项护理等任务。对患者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健康教育等。学历:中专及以上专业:护理面向全国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有在各级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经历。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特检2具体进行技术操作。严格遵守技术操作流程,对患者进行心电图或脑电图或B超检查、分析及报告诊断结果。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或心电与超声专业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心电或超声上岗证或脑电工作经历。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医技1以心理咨询理论为指导,以心理咨询基本技巧为技能,对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心理测验或治疗。本科及以上;心理学1、有在相关机构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经历。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行为治疗1以舞蹈或音乐等艺术特长为载体,组织指导康复期患者进行社会回归所需技能的培训和康复护理。学历: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1、具有舞蹈或音乐艺术特长。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五、招聘办法和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镇海区庄市庄俞路1号,宁波市康宁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74—86690956、13867850001,联系人:叶老师。3、报名办法:先从市人社局网站或市卫生局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12月9日在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由招聘单位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准考证。(二)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全程监督。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专业特点,特别是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确定,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2月20前日在宁波市卫生局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岗位所需的操作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3、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12月30日登陆宁波市卫生局网站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三)体检与考核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四)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卫生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63579附件: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宁波市卫生局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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