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 2025/7/25 16:31:33 来源:上奇人才网 【 大 中 小 】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要求
年龄
要求
职位要求
其他要求
视频
采编
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敏锐的新闻性,熟悉媒体传播流程,适应融媒体工作形式,具备较强的短视频策划、拍摄、剪辑等专业能力。
有新闻单位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5年7月25日)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普陀新闻网(http://ptnews.zjol.com.cn/)
其中,普陀新闻网为发布公告、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户籍不限;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条件。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5年7月2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国(境)外学历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普陀东港海印路426号区融媒体中心大楼9楼9015室),咨询电话:0580-3805575。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陀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4)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两张。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被核实有不符合条件的,自动丧失招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时,则取消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实操两个环节。报考符合条件人数多于5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五名进入实操;报考符合条件人数等于或少于5人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并进入实操考试。考试成绩由笔试和实操考试按比例组成,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40%,实操占考试总成绩的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总成绩合格分的不予聘用。
(一)考试内容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为视频采编相关业务知识。
2、实操:根据命制的题材或主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个短视频的策划、拍摄和剪辑制作。
(二)考试时间、地点、方案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实操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二)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在普陀新闻网(http://ptnews.zjol.com.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替补。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普陀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对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0580-306551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265828。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3805575。
舟山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区广播电视台)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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