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首例!杭州某医院因未履行反诈义务被处罚
- 2026/1/9 11:07:18 来源:钱江晚报 【 大 中 小 】
新年伊始,杭州市临安区某医院收到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前情
2025年12月5日上午,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根据案件线索,发现辖区内某医院的固定电话存在异常拨号情况,经排查,发现该医院3楼弱电箱内被非法安装了VOIP设备。
经侦查,该设备已拨打了数百个诈骗电话,警方于当日下午成功抓获安装该VOIP设备的两名嫌疑人。
经审讯,两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交代其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接受“上家”指令,潜入该医院架设VOIP设备,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VOIP”是一种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电话网络互联的硬件设备,通俗地讲就是“用网络打电话的工具或硬件”的一种设备,被诈骗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屡收整改通知
医院敷衍应对
据悉,早在2025年3月,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就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发出了加强机房安全管理措施的提示,明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各楼层电信机柜机房(弱电井)进行全面排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切实堵住安全防范漏洞。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025年11月26日,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民警也曾前往该医院进行检查,并明确告知医院负责人相关风险,提出了详细的整改要求,督促其全面排查所有电信机柜机房(弱电井),加强安全防护。
但该医院在收到以上通知和辖区民警的整改要求后,落实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导致3楼弱电箱被非法安装外联设备,数百个诈骗电话以“该医院的名义”打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全省首例处罚
新规落地释放警示信号
结合该医院未对非法安装、使用外联设备进行排查且造成电话线路被盗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该医院警告的行政处罚。
这是该《实施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全省范围内首例对单位未履行反诈义务作出的行政处罚,具有典型的警示意义。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办法》
第十八条第一款:医院、宾馆、酒店、网吧等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加强对经营场所通信设施的安全管理,对非法安装、使用外联设备进行排查;发现非法安装、使用外联设备可疑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医院、宾馆、酒店、网吧等场所的管理者未对非法安装、使用外联设备进行排查,或者发现非法安装、使用外联设备可疑情形未及时报告,造成电话线路被盗用实施诈骗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杭州市反诈中心郑重提醒
医院、宾馆、酒店、网吧等场所的管理者,要引以为戒,立即开展内部电信设施、网络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加强排查弱电箱、机房等关键部位,加固安全防护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同时,要建立常态化反诈防控机制,加强员工反诈培训,提升风险识别能力。
公众如发现疑似非法安装涉诈设备、非法使用通信资源等线索,可随时拨打报警电话110或反诈专线96110进行举报,共同筑牢全民反诈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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