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分局公开招聘千岛街道城管大队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 2021/8/4 16:15:35 来源:本站收集 【 大 中 小 】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分局决定于今年8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千岛街道城管大队执法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服务意识良好。
(三)要求男性,户籍不限。
(四)复退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地点:新城金岛路11号新城执法分局203办公室。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本人到现场填写《报名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所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出具的政审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关注“浙江舟山公安”公众号-民生警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提供),有参加过一线辅助执法经验人员需出具单位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二)面试。由新城执法分局和千岛街道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相关标准执行。2021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聘用。体检合格者由新城执法分局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四、其他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请联系吴女士,咨询电话:0580—2623501。
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城分局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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